陸學者:中國與中東國家合作需避免大博弈陷阱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2日電)中國學者指出,中國在發展與中東國家關係時,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方式,避免落入與西方國家「大博弈」的話語陷阱。
中國與阿拉伯國家日前舉行峰會,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身赴會,令中國和中東各國關係升溫,引來中國和西方國家在區內博弈的熱議。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許勤華今天在明報撰文指出,這次習近平親赴中東參加上述峰會等,產生積極影響。
文章表示,近年來,中國與中東國家的能源合作不斷深化,不僅在石油及石油開發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還有太陽能、清潔燃煤、LNG(液化天然氣)動力船等綠色清潔能源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其中不乏全球領先的技術。
同時,中國與伊朗、伊拉克的合作也取得突破發展。
2021年3月27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訪問中東多國期間,簽署「中伊全面合作計畫」。
根據計畫,中國對伊朗的投資在25年內將達到4000億美元;中國與伊朗將在銀行、電信、港口、鐵路、全球導航系統等領域,以及其他數十項工程展開合作。
中國和伊拉克的合作也穩中有進。2020年9月,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天津電力建設有限公司簽約伊拉克米桑油田132千伏電網北線總承包項目。
2021年4月20日伊拉克石油部長宣布,中國石化中標伊拉克迪亞拉省曼蘇里亞天然氣田投資項目。
文章強調,需要注意的是,隨着中美競爭加劇,中國在中東地區展開的互利互惠合作,常被西方輿論解讀為中國與西方國家在中東的「大博弈」。
文章認為,這種解讀不僅不利於中國同中東地區國家的合作與關係發展,還會引起周邊大國的疑心:一方面,中東地區一些國家會對中國充滿警惕,雙方合作有時不能達到發展雙邊關係的效果;另一方面,地區周邊國家如俄羅斯,可能會對中國在中東地區的活動倍加敏感,從而影響到中俄之間的關係。
文章強調,中東地區是主要大國都有共同利益的區域,因此,中國相關部門和企業在中東開展合作過程中,要注重解釋,並注意自己的行為方式,避免落入「大博弈」的話語陷阱。(編輯:唐佩君)1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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