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香港神秘失蹤 中國富商肖建華被判13年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神秘富商、「明天系」創辦人肖建華失蹤5年後,7月4日在上海開審。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天宣判,肖建華因違法運用資金等罪被判刑13年,罰款人民幣650萬元;明天控股被罰550.3億元。
上海一中院官方微博19日下午披露了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與肖建華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背信運用受託財產、違法運用資金、單位行賄案的一審宣判結果。明天控股及公司實控人肖建華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及單位行賄罪。
肖建華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罰款人民幣650萬元(約合新台幣2900萬元,下同),明天控股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罰金550.3億元。
法院稱,明天控股、肖建華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危害中國金融安全,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應依法惡懲;而明天控股、肖建華又同時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肖建華還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肖建華曾長居於香港四季酒店,2017年初盛傳被「強力部門勸返大陸」。2020年7月,明天系旗下9家公司遭官方接管,包括4家保險公司、2家信託公司和3家證券公司。
肖建華具加拿大國藉,據傳多年來與中國政經高層關係密切,案件一直備受關注。
明天控股成立於1999年,肖建華為實際控制人。判決指出,2004年起,明天控股、肖建華違反中國金融管理法律和監管規定,採用分散股權、層層控股、隱名控股等手段,實際控制新時代信託、天安財產保險股、天安(貴州省)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包商銀行、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等多家金融機構和網路金融平台。
自2010年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超過3116億元;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擅自運用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逾1486億元;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違法運用資金共計1909億元。
2001年至2021年,明天控股、肖建華為逃避金融監管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另案處理)行賄股份、房產、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6.8億餘元。
據通報,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參加了宣判旁聽。(編輯:周慧盈/楊昇儒)1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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