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新聞業 媒體業配政府新聞也要罰
2022/1/29 17:37(1/31 18:00 更新)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裁罰中國工業報社人民幣3萬元,原因為是這家媒體與3家地方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簽訂合約,提供業務配合服務,以新聞形式刊登廣告。
根據中國記者網案件通報,國家新聞出版署1月23日發出1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裁罰中國工業報社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中國工業報社以提供新聞宣傳服務、軟文宣傳(指新聞業務配合)、專題版面等形式與3家地方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簽訂合作合約、廣告合約,藉此提供有償新聞和以新聞形式刊登廣告。以上事實經過查核,有詢問筆錄、合作協議和發稿統計、對應樣本報導等證據佐證。
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國家新聞出版署在2021年12月20日已經先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工業報社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依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給予中國工業報社警告,並處3萬元罰款。
據官網簡介,中國工業報社由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主管,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主辦,是中國工業與訊息主流媒體。
中國工業報社融媒體旗下有:中國工業報、中國機械雜誌和班組天地雜誌、中國工業新聞網;同時為學習強國、微信(zggybs)、微博、頭條、快手、抖音、西瓜視頻等第3方新聞聚合平台。(編輯:李雅雯/陳沛冰/楊昇儒)1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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