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間諜新規 重點單位名錄制
2021/4/27 14:58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政府昨天公布「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明確將根據單位性質等因素,制定並定期調整「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名錄」,其中規定企業對反間諜有責任,若有犯罪情形,依法追究刑責。
據官媒新華社,中國國家安全部26日公布「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單位性質、所屬行業、涉密等級、涉外程度以及是否曾發生危害國家安全案事件等因素,制定並定期調整「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名錄」。
規定明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對該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主體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報導引述國家安全部官員說,「當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竊密活動明顯加劇,手段更加多樣,領域更加寬廣,對國家安全和利益構成嚴重威脅」,同時「核心要害領域仍然存在反間諜安全防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防範制度措施不健全等問題」。
官員表示,透過制定規定,依法明確「防什麼、誰來防、怎麼防」,有利於提升全社會的安全防範能力。
據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今後可向相關單位提供工作手冊、指南等宣傳教育材料,並且印發書面指導意見、舉辦工作培訓、召開工作會議,以及透過提醒、勸告等多種方式,展開反間諜工作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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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指出,對在反間諜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或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給予表彰獎勵。
至於存在問題的單位,國家安全機關可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約談相關負責人;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可向有關機關、單位移送問題線索,建議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編輯:周慧盈/張淑伶)1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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