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決策者建議取消港人雙重國籍待遇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1日電)在中國不滿英國放寬港人移居英國之際,有協助港府決策的行政會議成員建議北京中央取消當前港人享有的雙重國籍待遇。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天在南華早報撰文,提出相關建議;她其後接受香港媒體「01」訪問時說,這是其個人意見,發表前沒有與北京中央進行溝通。
據報導,針對英國放寬香港的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持有人移居英國限制,葉劉淑儀表示,北京中央是時候考慮採取反制措施,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第9條,即禁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
她表示,相信北京中央正考慮不同的反制方案,而禁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的做法毋須修改香港法令,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法。
中國「國籍法」第9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葉劉淑儀在其撰寫的文章中表示,基於歷史原因,北京一直對港人持雙重國籍「隻眼開隻眼閉」,但她認為,隨著英國推出BNO「5+1」方案,是時候處理雙重國籍問題,要求欲離開的港人在外國國籍及居港權中「二選一」。
她指出,當局可提出一個確實「截止日期」(cut-off date),在該日子以後取得外國籍的港人,會被視為出於自己意願,根據中國國籍法第9條放棄中國籍。
她表示,屆時這些人會自動失去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權利,也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和投票權。
對於此舉會否引起社會震盪,葉劉淑儀說,想移民的人應考慮要付出的代價,又批評部分外國政府有意呼籲港人移民,目的是要吸納他們的資金,並希望港人到當地「擔任廉價勞工」,英國是例子之一。
因應香港實施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英國政府去年7月宣布放寬BNO香港持有人的限制,准許持BNO港人及其家屬在英國居住、讀書或工作5年,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再居住12個月後申請入籍。
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曾就此批評英方無視中方的嚴正立場,為有關人員在英國居留及入籍提供路徑,嚴重違背自身承諾,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方表示強烈譴責並保留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英方承擔。
趙立堅說,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
英國政府半年前推出BNO簽證移民計畫,英國內政部聲稱有多達540萬名港人合資格申領BNO簽證,包括290萬有BNO身分的港人、230萬名親屬。
另外,1997年後出世的18至23歲港人,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有BNO身分也符合資格,估算有18.7萬人。
英國政府估計,2020年底BNO護照持有人會突破73萬,據此趨勢推算,頭5年透過BNO簽證移民英國的人數最少約有9000人,中間數為32.2萬人,最極端的有105萬人。
據報導,英國內政部估計,這將為英國帶來24億至29億英鎊的經濟效益。
BNO全稱英國國民(海外),英文是British National(Overseas),名義上是英國國籍,但沒有英國居留權。
英國早年殖民統治香港時,向港人發給的是英國屬土公民(BDTC)護照,其後改由BNO護照取代。一般而言,BDTC護照持有人在英國享有的權利優於BNO護照持有人。
英國以BNO取代BDTC,相信當時是為了預防有大批港人因為主權轉移而湧入英國,這是BNO的由來。
但1989年中國爆發「六四事件」後,英方曾推出居英權計畫,容許5萬港人及其家庭獲得居英權。
到了1997年香港主權轉移之後,英國又改例,規定在英國繳稅2年以上的公民,其子女才可以享有當地學生的收費優惠,明顯是針對拿了居英權的港人子女。(編輯:翟思嘉)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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