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港府齊指初選違法 泛民參選立法會增添變數
(中央社台北15日電)香港泛民主派立法會初選落幕,港府、中聯辦和港澳辦卻紛紛聲稱初選有違反「港區國安法」嫌疑。但細看3項主要論據,是否違法恐言之過早。而北京的強硬態度,已為泛民的參選增添變數。
為了協調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選,泛民主派11至12日舉辦初選,主辦單位統計,兩天共計有61萬港人參與投票。
不過,早在初選前,港府就明確表示反對選舉;而初選有違「港區國安法」的說法,則首次由政制與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提出。
曾國衛9日向媒體聲稱,泛民的初選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第20條(分裂國家罪)、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和29條(勾結外國或著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上述說法一度引起爭議。但在初選進行期間,港府未再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說法。
然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3日晚間在記者會上首度回應泛民初選,指初選目的是達到「35+」(泛民贏得立法會過半席次)的選舉結果,且目標是阻撓港府政策的話,可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行。
當晚,港府政制與內地事務局也發出和特首論調一致的聲明。隨後,北京中央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和中國官媒新華社都陸續發出聲明和評論,批評初選公然挑戰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
綜觀這些批評,官方主要從2個層面指控初選違法:第一,泛民「35+」的目標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並「癱瘓特區政府」,「顛覆國家政權」。
對此,擔任初選協調人的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指出,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的憲政權力,使港府向立法會負責,並不涉及任何非法手段,若指這樣是顛覆國家政權,「是踐踏基本法的一種說法」。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15日受訪時也表示,初選目的若單純為在立法會中反對政府議案,也屬立法會的工作,不構成犯法;即便反對所有政府議案,也必須牽涉武力、非法手段等要素,才構成違法。
第二個批評,是指泛民舉辦的初選於法無據,「操控選舉」,「侵犯其他參選人的合法權益」,導致選舉不公。
對此,曾為初選協調人之一的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13日表示,所有候選人都是自願達成調查選民意象的協議,沒有人可將協議加諸於人,看不到構成干預和操弄選舉。他反問,這場初選和「票選最受歡迎的女歌手有何分別」。
事實上,並非所有的泛民政黨都參加本次初選,目前在立法會中有議席的熱血公民、街坊工友服務處(街工)等政黨,都沒有參與。
觀察上述2項論據,若要指稱泛民初選違反香港法律、甚至是「港區國安法」,恐怕言之過早。然而,北京的強硬態度卻也充分顯現。
特別是在許多本土派參選人勝出的背景下,港府是否允許這些較傳統泛民更激進的政治人物「入閘」(獲得候選資格),還是未知數,也為泛民本屆的參選,增添更多變數。(編輯:沈朋達/邱國強)1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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