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嫌在港強盜案 陸委會籲港府積極提供事證
2019/12/22 15:39(12/22 21: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22日電)林姓男子10月涉嫌在港搶劫後逃回台灣,法務部向香港提請司法互助後,被港府給軟釘子。大陸委員會今天呼籲,盼港府能積極提供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讓嫌犯獲得應有制裁。
陸委會今天下午以書面作上述表示,並稱已收到法務部申請司法互助的函文,會配合主管機關需求,儘速由陸委會駐港機構,循程序向港府提出。
台籍林姓男子10月6日涉嫌手持空氣槍在香港尖沙咀犯下強盜名錶案後,逃回台灣,近期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中檢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證,日前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
但香港保安局回應表示,香港「沒有法律可以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香港警方已將此案列作搶劫案,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若嫌犯願意從台灣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陸委會指出,作為一個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與權益的政府,不會任令涉重大刑案的犯嫌在沒有司法合作的情況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台港民眾都希望雙方政府能夠合作,讓罪犯無所遁形,公理正義得以伸張。
陸委會表示,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至今尚未受到應有法律制裁,盼港府在本案能夠積極回應我方請求,切勿再讓台港民眾失望,甚至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
陸委會指出,由於林姓男子除涉及香港搶案外,還涉及其他跨國強盜罪,盼港府依我方請求,積極提供在港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讓嫌犯獲得應有制裁,並保障香港被害商家權益。(編輯:張淑伶)1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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