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提對台26條 教育部認為誘因不足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許秩維台北4日電)中國國台辦與國家發改委今天聯名公布對台26條措施。教育部表示,此次措施仍屬於片面優惠措施,誘因不足。農委會則認為就文字上看不出實際措施,會再關注了解。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家發改委聯名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針對台灣企業和台灣民眾提出共26條措施,標榜「提供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
其中第22條適用對象為台商子女,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在大陸參加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第23至24條針對台灣學生,包括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等。
對此,教育部指出,大陸此次措施仍屬於片面優惠措施,對台灣學生誘因不足;陸方近年針對台灣學生逐步提出各項片面與單向優惠就學措施,相關措施已超過常態性,很難說沒有單方與片面具政治性企圖的作為。
對於有意赴陸的台生,教育部政策並未鼓勵國人赴陸就學,但尊重個人選擇,也提醒台生赴陸就學時,應針對兩岸的文化、政治的不同,評估可能的風險。教育部也會結合相關部會,爭取赴陸就學台生的認同,例如辦理座談會,協助解決生活問題,並宣導國內政策、鼓勵學生在台就學就業。
另外,第15條台灣農民若申請成為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在出資方式、經營業務、經驗交流可享有更多選擇和便利。
對此,農委會表示,就目前所發布的訊息,目前所公布的內容比較簡單,到底發展情況,甚至會造成什麼影響,都還需再評估了解,就目前文字敘述看不出實際措施。
農委會指出,後續是否有更新的發展,將密切掌握,整體立場仍以陸委會回應為主,過去也有31條惠台措施,後來實際的效益、執行的情況也須檢視與評估,過去有些都是「口惠而不實」。(編輯:張雅淨)1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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