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頒臨時禁制令 禁止在網路煽動暴力
(中央社台北31日電)香港高等法院下午頒布一項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在網路論壇及通訊軟體發布煽動暴力的言論與訊息;泛民主派質疑,此舉是把中國「防火長城」的言論審查,引入香港的第一步。
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高等法院傍晚緊急開庭後,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路論壇及通訊軟體、包括連登和Telegram,發布任何可促進、鼓勵或煽動其他人士威脅使用暴力的訊息或言論,包括非法傷害他人及損壞任何財物,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相關行為。
這項臨時禁制令立刻生效,直至11月15日案件提訊。
報導引述泛民派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這項禁制令立下極度危險先例,猶如是將中國「防火長城」的網路言論審查,引入香港的第一步,損害市民在網路發表言論的自由。
他說,目前已有法例針對煽動等非法行為,政府變相繞過立法會程序,用申請禁制令的方式引入局部網禁,效用極為有限,並批評港府作法別有用心,形同將香港變成一國一制。
立場新聞也引述泛民派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禁制令涵蓋範圍模糊,市民有可能因不理解或混淆而誤墮法網。
他舉例,如果市民在社群媒體分享號召示威行動的「香港人日程表」,甚至分享與暴力事件相關新聞,也不知道是否會被視為違反禁制令。
香港自6月爆發「反送中」運動迄今,以連登、Telegram為主的網路平台和社群軟體,迭遭港府指控每天發送大量煽動暴力的言論、圖文與影片,示威者透過這些平台組織策劃暴亂。
香港禁制令(Injunction)是指由法庭判令要求某人或團體強制履行或停止某種行動,屬衡平法的一種補救方式,透過回復原來狀況來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禁制令分為臨時和永久性,法庭會就被告對原告人作出的惡意滋擾、誹謗、侵權、侵犯私隱等不當行為頒布禁制;被禁制者如無法遵從,將會面臨民事或刑事上的處罰。(編輯:楊昇儒/林克倫)1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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