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止蒙面示威 他國先例顯示未能阻止示威浪潮
(中央社香港4日綜合外電報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宣布實施「禁蒙面法」,但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這項法令不僅執行困難,且法國和德國的相關失敗經驗顯示,反蒙面法規對於阻止示威浪潮沒有幫助。
BBC中文網今天報導,親近北京當局的香港「大公報」稍早評論指出,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去年想調漲燃料稅而引發「黃背心運動」,法國政府為了處理示威浪潮,便制訂反蒙面法並於今年4月生效實施。
這項法律禁止任何人配戴面罩參加遊行,違者可被判一年徒刑。但至今法國相關的示威活動依然持續不斷,也有批評人士指出,反蒙面法增加政府控制人民的權力,但對於阻止暴力示威浪潮毫無幫助。
長年研究法國社會的澳洲雪梨大學副教授艾普斯坦(Charlotte Epstein)表示,許多黃背心示威者本來就會因為參加未經許可的集會被逮捕,因此無法斷定他們是否觸犯反蒙面法而被捕。
艾普斯坦接受BBC中文網訪問還說,許多法國人都為這項法律感到擔憂,因為它無助停止示威浪潮。
另外,西德早於1985年就制定反蒙面法,禁止任何人在戶外集會或示威故意阻撓警方辨認參加者的身份,但當地政府的數據顯示,暴力示威浪潮並沒有因此減緩。
研究德國歷史的香港浸會大學助理教授鐘子褀也觀察到,即使制定反蒙面法,1985至2001年德國的暴力示威數據並沒有「明顯或顯著」改變,暴力示威者依然持續使用暴力。
BBC報導還指出,美國也有許多州政府制定反蒙面法。1978年加州一名伊朗裔學生控告地方政府,要求參加針對伊朗末代國王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示威的學生能被准許戴口罩,藉此隱藏身份,理由是伊朗政府可能迫害示威民眾的家人。示威者最終獲得勝訴。
2011年紐約爆發佔領華爾街示威運動。「華爾街日報」(WSJ)報導,當時警方引用有100多年歷史的「反蒙面法」,逮捕至少5人。(譯者:李宛諭、陳彥鈞/核稿:陳政一)1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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