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推8項利港澳措施 寬稅為重點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日電)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2次全體會議昨天在北京舉行,期間同意對香港和澳門推行8項措施,這些措施涉及港澳居民在中國大陸的稅務寬免,有利港澳人才到大陸工作或創業。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日在會議後公布了小組同意落實推動的措施,首項措施是放寬港澳居民在大陸須繳稅的停留日期標準。
當前,港人在大陸停留超過183天就需要繳付大陸稅款。
林鄭月娥說,新措施同意,今後在大陸境內停留的當天如果不足24小時,就不計入在大陸境內的居住天數。此前,港人每次過境進入大陸都算1天。
第2項措施是把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給予港澳人士的稅收補貼做法擴大至大灣區9個城市實施。當前,港澳人才在前海和橫琴享有稅收補貼,即他們在香港和大陸的繳稅差額由當地政府補貼,無形中只繳付港稅。
第3項措施是支持大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據媒體解讀,這些事業單位指的是省的事業單位,但未到公務單位層次。
第4項措施是港澳青年到大灣區9市創業的話,可以與廣東青年同等享受一些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的創業資金、創業帶動就業的補貼、租金補貼等。
第5項措施涉及參與科研項目,小組同意港澳一些大學和科研機構可以參加廣東的科技計劃,並可以獲得相關項目的經費資助。
第6項措施是全面啟動粵港澳大灣區出入境便利化改革試點,目的是方便港澳居民持有的大陸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可以在大陸辦理各類事務。
第7項措施是今後將會有序、分階段地讓港澳轎車更容易使用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相對的,粵車進入港澳仍受限制,因為港澳受容量制約。
第8項是擴大兩地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把目前最方便的通關技術「跨境一鎖」推廣至整個大灣區使用。「跨境一鎖」由港方研發,應用在貨物通關上,可以大大減省查驗、清關時間。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是當前北京高層的重要發展戰略,目的是把港澳和珠江三角洲9個城市融合發展,互補優勢。
北京方面去年8月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又於上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畫綱要」,今後將會按照綱要的目標逐步推動大灣區發展。(編輯:楊昇儒)10803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