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提交國歌法 議員宣誓須奏國歌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據報導,香港當局已訂定國歌法條例草案,內容規定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和司法人員宣誓就任時必須奏國歌。泛民派質疑,此舉是要提醒港人「一國」先於「兩制」。
官方香港電台在報導中引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方面表示,草案的具體草擬工作已大致完成,將於明年初盡快提交立法會首讀。
當局近日已開始約見立法會議員,向他們解釋草案內容。
報導指出,草案也規定,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20萬元)。
此外,草案提及「中、小學應該教導學生唱國歌」,但沒有列明罰則。
對於上述報導內容,立法會議員、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公開說,政府忽然建議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加入奏國歌環節,令人覺得政府是要發出強烈的政治訊息,甚至是「政治施壓」,是要提醒港人「一國」先於「兩制」。
她說,泛民主派曾討論過國歌法,原則上不反對國歌法在本地立法,因為特別行區政府有責任為基本法附件三進行本地立法。
但她說,如果草案建議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播放國歌,泛民就需要再次商議。
目前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沒有播放中國國歌程序。
在英國殖民時期,香港每逢重要場合都要播放英國國歌,主權轉移後,各種場合改為播放大陸國歌。
基本法附件三規定,香港特區政府需要在本地公布或立法實施大陸一些全國性法律,包括「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近幾年,香港有人主張「港獨」或「自決」,他們每遇上某些場合奏中國國歌時,都會報以「噓」聲。比如,香港足球代表隊迎戰外隊時,比賽前都會奏中國國歌,期間不時有球迷報以「噓」聲或背對球場。
這種現象令北京十分關注中國國歌法在本地立法的問題。(編輯:繆宗翰)1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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