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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居民可申領大陸居住證 港府:具突破性

2018/8/1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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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6日電)對於北京當局放寬香港居民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表示感激。

林鄭月娥向媒體說,這項措施具突破性,回應了香港一些團體和居民的長期訴求,她代表港人對北京中央表示感激。

她說,目前在大陸常住的港人有52萬人,在大陸讀書的學生也有1萬5000人左右,新措施對他們很有用。

大陸相關部門今早聯合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港澳台居民只要在大陸停留半年以上、有穩定就業或在大陸就讀,可以申領居住證。

申領居住證後,依法享有勞動就業、社會保險、使用住房公積金等權利,也可以辦理機動車登記、到銀行辦理保險、證券及期貨等金融服務。(編輯:馮昭)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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