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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 梁天琦暴動罪成

2018/5/1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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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兩年前在香港發生的旺角騷亂案有裁決,前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發言人梁天琦的暴動罪成名。

綜合本地電子媒體的報導,高等法院陪審團今天就梁天琦等5人的罪名作出裁決,判決梁天琦一項參與暴動罪成立,更嚴重的煽惑暴動罪不成立。

陪審團未能就梁天琦當晚在另一個地方所觸犯的參與暴動罪作出裁決,需要延後至下月處理。

另一名被告盧建民的暴動罪也成立;另外3名被告的參與暴動罪或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梁天琦先前為政治組織本民前發言人,他與其他人被控在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的旺角騷亂中觸犯暴動等罪,案件近月來在高等法院開審。

梁天琦被控4項罪名,包括參與暴動罪和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等。

2016年農曆年間,被視為主張「港獨」的本民前在旺角發起集會,期間演變成肢體衝突,集會者以磚頭攻擊員警,導致超過100人受傷。

當時本民前的召集人是黃台仰,發言人是梁天琦,都是本民前的領軍人物,兩人及其他人其後被警方拘捕及起訴。

不過,在案件審訊前,黃台仰和本民前成員李東昇沒有依時向警方報到,早前法庭已下令通緝他們。有報導指出,黃台仰目前在英國匿藏。

梁天琦已宣布退出本民前。

2014年底香港發生「占領中環運動」後,一批青年力量崛起,代表人物有黃之鋒、黃台仰、梁天琦等,但各人其後都因為參與「占中」或旺角騷亂而被起訴。(編輯:陳家倫)1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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