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破獲詐騙集團含台嫌 中國了解案情
(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北京22日電)韓台警方昨天在濟州島破獲以台灣人為主、針對海峽兩岸的詐騙集團。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天說,中方已聯繫南韓警方了解案情,但避答中方是否會設法將這批嫌犯押往中國。
南韓公營廣播電視台韓國放送(KBS)報導,南韓與台灣警方合作,21日下午在濟州島破獲51人的電信詐騙集團,成員以台灣人為主,詐騙對象遍及台灣和中國大陸。
中國外交部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被問到中方是否會設法遣送這批嫌犯到中國,華春瑩說,中國駐濟州總領事館已聯繫南韓警方,進一步了解情況,核實涉案人員身分。
她表示,作為原則,「我們一貫要求中國的建交國按照『一個中國』原則處理涉台問題」。
根據中國外交部官網資料,中國與南韓締有刑事司法協助以及引渡條約,兩項條約分別於2000年3月及2002年4月生效。
韓台警方合作破獲濟州島電話詐騙集團之際,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21日在北京一審宣判,涉案44名台灣民眾均被判有罪。兩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以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其餘主犯刑期幾乎都在10年以上。
這一年半來,中國警方已從肯亞、馬來西亞等國,將288名台籍詐騙嫌犯強押至中國。這段期間,中方還在泰國、西班牙等地企圖將涉及跨境電信詐騙的台嫌押往中國。
北京方面主張,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結果地與受害人若在中國大陸,按照屬地原則,中國大陸擁有司法管轄權,有權要求將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起訴、判刑。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1日表示,在第三地犯罪,應以屬人主義為主。既然是中華民國國民,應回來接受中華民國審判,審判權是在中華民國,但中國大陸運用國際政治現實把人引渡去中國,這部分要提出抗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當天說,針對跨境電信犯罪,政府早已提出可就犯罪結果地、行為地、犯罪人居住地區等不同身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司法管轄協議,「這些問題不是不能解決」。1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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