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 基本法委員:對宣誓作出規範
2016/11/5 16:21(11/5 16: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5日電)中國大陸人大香港區代表兼基本法委員譚惠珠說,這次人大就香港宣誓進行釋法,是要對宣誓方式作出規範。
譚惠珠正在北京列席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外界預料會議於今、明兩天審議基本法第104條並作出解釋,下週一公布結果。
無線電視台報導,譚惠珠今天在北京接受訪問時說,釋法主要是規範宣誓形式和不依法宣誓的後果。
她說,「能夠合法、有效力的宣誓就表示他有能力擔任、就職出任議員的資格,這是最重要的課題。」
譚惠珠說,「至於如果他在宣誓時用了甚麼形式和行動,可能都會有一些規範。如果不能作出合法和有效性的宣誓有甚麼後果,亦會有一些規範。」
她又說,這次釋法未必觸及「港獨」問題,但也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
此外,無線電視台引述負責向人大常委會提供釋法意見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北京中央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釋法是有必要和合法的。
她說,如果香港的議員可以在立法會宣傳「港獨」,是否新疆和西藏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也可以這樣;如果北京中央對香港不表態,它如何向新疆和西藏代表交代。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10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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