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記者高瑜洩密案 二審改判5年
2015/11/26 13:18(11/26 14:36 更新)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知名資深記者高瑜被指控涉嫌洩密案,今天上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今天報導,高瑜的律師莫少平證實,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的高瑜上訴後仍然被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為有罪,但是依據認罪態度予以減刑。
高瑜被指控涉嫌在2013年將一份中共黨內文件洩漏給美國中文刊物「明鏡月刊」,今年5月一審被裁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
報導指出,國際人權組織批評,這起案件是對人權和新聞自由的侵犯。律師也表示,法院在不公開審訊中沒有採納律師提出的反駁控罪理由。明鏡集團曾否認刊發的相關文件是從高瑜處取得。
報導中提到,莫少平向BBC中文網表示:「我們的基本辯護意見是仍然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依法改判為無罪。」
莫少平說:「但是(至少)高院沒有維持原判,而改判為5年,我們覺得當然總比維持一審的7年有期徒刑要好吧。」
莫少平說,法院在判決書中公開的改判理由是高瑜在二審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71歲的高瑜患有高血壓、心臟病以及梅尼爾氏症候群(導致平衡功能失調的內耳疾病),需要每天服藥,律師表示不排除刑罰以監外方式執行的可能。
報導提到,莫少平指出,監外執行需由一審的法院決定,目前有關程序仍在進行當中。
曾任職「經濟學周刊」副總編輯的高瑜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後被關押超過1年,在1994也曾因洩露國家機密的指控而被監禁。10411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