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後問斬 陸專家:基於不影響勞動生產
2015/10/20 16:58
(中央社台北20日電)中國古代推崇「秋後問斬」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中國大陸專家認為,這是基於「秋後不耽擱勞動生產」之考量。
「秋後問斬」的真正原因到底為何?中國大陸山東法制報訪問專家作以上報導。
報導說,「秋後問斬」作法在春秋時期已見端倪。「左傳」中有「賞以春夏,刑以秋冬」的記載。
西漢時期大儒董仲舒把「秋後問斬」上升到理論高度。他結合儒、道學說,創造一套天人合一學說:「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漢武帝因而將之納入律法。
唐、宋律規定,從立春到秋分,除犯惡逆以上及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決死刑;清代規定,經朝審應處決的犯人,也需在秋季處決。
報導引述史學家認為,古人推崇「秋後問斬」,主要有三大考量。第一,春夏正是草木茂盛生機勃勃季節,不宜殺人。
第二,在農耕時代,秋天是豐收時節,農民在經濟上相對於春夏更為富足一些,平日裡因生產生活用品欠下的帳屆時一併付清。犯罪就如同欠債,秋後正是償還之時,況且秋後問斬也不會耽擱犯人家裡的勞動生產。
第三,在萬物凋零之際刑殺,順應天威。1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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