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全面開放外資准入 審批制改報告制
2015/1/20 09:29
(中央社台北20日電)中國大陸商務部研擬廢除外資三法的逐案審批制度,改為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負面表列)管理模式相適應的外資准入制度。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商務部19日公布「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
根據上述草案,大陸外資三法將合一,外國投資者在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外的投資,無需申請准入許可,僅需提交資訊報告。
這意味,大陸對外資的管理模式將廢除逐審批制度,進入「有限許可加全面報告」的外資准入管理時代。
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表示,隨著國內外形勢發展,大陸現行外資三法逐案審批管理模式,已難以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及進一步擴大開放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修法。
大陸的外資三法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10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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