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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爭議 自來水加壓受水管需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2020/12/3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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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30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自來水用戶裝設加壓受水設備的受水管,若經私人土地,用戶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且完成設備,得予以供水。

不少民眾會在自來水總表後設置加壓受水設備,但常因加壓設施的受水管經過私人土地衍生爭議。

現行自來水法僅明定,自來水用戶裝設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到的私人土地,應由用戶取得私有土地的所有權或地上權,使得供水。

三讀通過的自來水法修正草案,則增加受水管使用條款,明定加壓受水設備的受水管使用的土地,用戶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且完成設備,得予以供水。(編輯:蘇龍麒)1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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