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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登記不計價 杜絕建商坪數灌水

2017/12/30 09:02(12/30 11: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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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新制專題(1)(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30日電)從民國107年起,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雨遮、屋簷將不登記、不計價,以資訊透明杜絕建商靠雨遮灌水坪數。民眾要買107年後取得建照的預售屋,須睜大眼睛看清楚附屬建物。

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因屬制度重大變動,為讓民眾及產業界有充分時間因應緩衝,新制適用時點訂為107年1月1日。

屋簷、雨遮不登記新制上路後,將適用於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照建物,不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原有建物。

什麼是雨遮?內政部資料,是距窗戶或開口上方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有遮陽、避雨功用,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50公分,超過50公分就不納入登記。

內政部過去對雨遮測繪登記範圍沒明確規定,國內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做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及陽台、雨遮附屬建物,都是建商會計入坪數的「虛坪」。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給予建商「虛坪」機會,使買屋者花冤枉錢,也引起預售屋買賣糾紛,影響消費者權益。

過去少數建商在建案設計上,創造沒實際效益的雨遮,如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再將虛坪計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主建物每坪價格相當,讓消費者花大錢卻無實際室內坪數。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靚琇表示,雨遮不登記、不計價上路後,新屋當然按新制,舊屋仍按舊制,100年前可登記、可計價,100年到107年新制上路前,可登記、不計價。

王靚琇說,不動產市場上常見建商或賣屋者誤導買屋民眾,將虛坪放入建案總面積,常有民眾反映在買賣契約中因透露訊息不完整,易被誤導。監察院也在99年要求內政部檢討虛坪問題,政府順應民眾要求,未來雨遮不再辦理登記,回歸市場機制,讓買賣有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期望達到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目的。

不過,業界擔憂,政策不溯及既往,建商甚至在106年底引發搶照潮。目前市面上有的計價、有的不計價,勢必進入過渡期,買賣雙方都希望政府釐清。

王靚琇表示,建商提出的購屋總價可能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及車位等各項內容,透過實價登錄制度,可區分出各項目單價。民眾可自行判斷需求,也是資訊公開透明用意。

王靚琇說,新制與舊制相比,「其實就是要問清楚買了什麼」,政府鼓勵民眾透過實價登錄系統,買房時更精準比較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實際坪數,就可知道單價呈現狀況,有利做出購屋選擇。1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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