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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式左轉未完全取消 臺東縣警察局籲遵守規定以免發生事故

發稿時間:2026/01/06 18:06:0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106 18:06:04)

兩段式左轉未完全取消,臺東縣警察局呼籲遵守規定。
兩段式左轉未完全取消,臺東縣警察局呼籲遵守規定。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在臺東市「更生、傳廣路口」、「中華、四維路口」、「更生、四維路口」及「中華路四段、臨海路三段路口」等設有藍色圓形「兩段式左轉指示牌」及待轉區之路口,透過科技執法發現不少機車騎士仍因貪圖方便,無視交通標誌直接左轉違規行為相當常見,而「未兩段式左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將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依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準備實施左轉時,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交通警察隊隊長吳昇忠表示,目前尚未完全取消兩段式左轉的政策,排氣量250cc以下的機車騎士,在左轉時應該遵循交通號誌與標示進行,騎車上路除應遵守法規外,行駛時也應當有安全性考量。依據現行法規遇有需兩段式左轉之路口,仍應當使用兩段式方式進行左轉;如果在某個路口沒有明確的兩段式左轉指示,但情況複雜或視野受阻時,可考慮使用兩段式左轉以減少交通衝突和碰撞風險,維護自身與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