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更便利! 竹市環保局輔導汽車代檢廠落實排氣檢驗服務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106 10:39:51)為維護空氣品質,車主應按時辦理排氣檢驗,養成「定期保養、按時檢驗」的用車習慣。新竹市環保局為因應明(115)年1月1日起由地方環保局接手辦理汽車代檢廠「排氣檢驗」業務,截至今(114)年10月底,已輔導11家汽車代檢廠取得「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將自115年1月1日起無縫接軌,接續提供民眾專業、安全、便捷的汽車排氣檢驗服務。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以「減碳、低碳、淨零」為核心施政方向,並以智慧治理為推動引擎,將科技應用於交通與環保領域。環保局執行汽車代檢廠制度,不僅可以確保代檢廠的檢驗品質與公信力,也讓市民享有專業安全、便捷的檢驗服務,公私協力一起守護新竹市好空氣。
環保局說明,環境部於112年6月30日公告「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並於同年7月12日公告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氣定期檢驗業務,自112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由受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站委託汽車代檢廠辦理,於115年1月1日起由地方環保局依環境部「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接手辦理,「排氣檢驗」併入每次車輛定檢中一起檢驗。
環保局表示,竹市通過認可的汽車代檢廠,其檢測設備、環境條件及專業人員皆符合環境部「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規範,環保局也會持續執行現場查核及輔導,完善並提升汽車代檢廠的車輛檢測服務量能,以提供專業、安心的排氣檢驗服務,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3氣候行動(良好環境品質),實踐淨零綠生活,共同打造幸福友善的低碳永續城市。
環保局指出,8年以上汽油車,需在車齡偶數年時接受排氣檢驗,並於每2年檢驗排氣1次,若有檢驗不合格紀錄,應連續2年進行排氣檢驗,經連續2年合格後,始恢復為2年檢驗1次。逾期未完成排氣檢驗,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規定,處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多加留意,避免受罰。轄內目前有15家汽車代檢廠可以辦理排氣檢驗服務,代檢廠資訊請查詢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相關資訊亦可上環保局網頁查詢(https://www.hccepb.gov.tw/service-03.ph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