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輕度颱風丹娜絲影響 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5日13時30分起生效 民眾勿進入 違者將予以重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705 16:47:21)今年編號第4號的輕度颱風丹娜絲暴風圈已進入台灣西南方海域,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自5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13時30分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根據中央氣象署網站資料,颱風丹娜絲今天(5日)凌晨2時生成,上午8時30分發布第四號颱風海上颱風警報,颱風上午11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20.2度,東經117.4度,即在鵝鑾鼻的西南西方約410公里之處以每小時8轉13公里速度,向北北東進行,對東沙島海面、巴士海峽及台灣海峽將構成威脅。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另外,有關縣轄海域、漁港管制部分,將俟台東縣海域列為海上警報警戒範圍時再予劃定,時間另行公告。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4年07月05日13時30分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