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於未燃,守護森態」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攜手高雄市消防局聯合演習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6 11:14:18)近日來世界各地均有森林大火災情傳出,考量氣候變遷日趨嚴重未來森林火災的危機有逐漸升高趨勢,為增進搶救效率,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旗山工作站11月20日聯合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六大隊,在旗山區麗湖周遭森林火災好發地點,進行實地操演及阻燃劑噴灑作業。
為提高對森林火災之應變效率,前進指揮所運用林業保育署開發的森林火災指揮應變系統;透過無人機的勘察,確認火點座標後採取防火線開闢及消防人車佈署等策略,有效控制火勢擴散。本次演練顯示了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與高雄市消防局在防範森林火災方面的堅定決心和積極作為,亦透過跨單位的合作,成功建立了有效的通報機制和指揮調度默契,對於未來的森林火災聯合救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持續加強對森林火災好發區域監控及预防,亦請民眾遵守「4不2記得」口訣:「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讓冥紙飛揚、不燃放爆竹」、「記得撲滅餘燼、記得隨手將垃圾帶走」,共同努力防範森林火災。
另外林業保育署已推出「林火風險評估系統( https://ffwi.forest.gov.tw/ )」,這套系統整合了中央氣象署的氣象數據和地理資訊系統圖資,可提前預測全台一周內的林火危險指數。民眾只需透過手機搜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開啟定位功能即可即時掌握所在地區的林火危險程度,請民眾多加善用,並再次強調,若引火不慎發生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將觸犯森林法第53條的罰則,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且須負民事賠償責任。若發現森林火警或縱火者,可儘速撥打119或林業保育署免費電話: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如因而查獲行為人,還可領10萬元破案獎金。期望社會大眾共同遵守規定,共同攜手創造安全共好的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