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源零廢棄 永續利用創多贏 農林產業生物質剩餘資源循環場首發啓用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13 13:37:35)依據我國綠色國民所得帳,農業廢棄物可分為生物性及非生物性,生物性農業廢棄物每年產出量約500 萬公噸,其中具有木質素的農業剩餘資源可製成生物質燃料顆粒,避免既有處理方式所造成的資源浪費、空氣品質惡化及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更具有碳中和效益及環境永續性等特點。為有效循環利用生物質剩餘資源,農業部農糧署輔導恆春鎮農會設置「農林產業生物質剩餘資源循環場」,訂於本(113)年11月13日辦理實地操作觀摩會,邀集各地方政府、公所及農民團體等共襄盛舉,互相學習,共同推動農業淨零排放之循環政策與措施。預估該場運轉後,每年可去化恆春半島5,000公噸以上果樹枝及銀合歡等農林產業剩餘資源,並能加值產製菇蕈栽培介質及生質燃料顆粒等產品。
轉化腐朽為綠能 邁向全循環願景
農糧署說明,為達「農業剩餘資源全循環」重要施政目標,善盡產源責任,減少可用資源之浪費,針對我國有限的資源作最有效的循環利用,為農業淨零永續最佳途徑之一。將具有木質素的稻稈、稻殼、果樹枝及銀合歡等農林產業剩餘資源,經粗破碎、細破碎及乾燥後可製成生質燃料顆粒,除了具有體積小、密度高之優點及燃燒品質穩定外,且可供企業鍋爐燃燒使用,以取代燃煤、油或氣,達到企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效益,更可促進國內再生能源之發展。而銀合歡亦可加值產製菇蕈栽培介質,達循環材料化目標。
農業循環零廢棄 資源永續創多贏
農糧署表示,為加速農糧剩餘資源循環場之建置,農業部依據「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編列特別預算,協助地方政府或農民團體等建置農糧產業生物性剩餘資源循環場域及提供相關設施(備)。恆春鎮農會為配合政府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及農業永續政策目標,建置農林產業生物質剩餘資源循環場。將可循環利用之生物質經粗破碎、細破碎、烘乾及造粒等作業,全程採不落地且一貫化方式進行,並裝設防塵化輸送設備,降低粉塵避免形成空氣污染。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農林產業生物質剩餘資源具開發多元產品之潛力,可廣泛應用在農業、工業、民生等方面,該循環場可因應不同的客戶端需求來產製不同產品。譬如粗破碎木屑,可運用為園藝用鋪料及果園地面覆蓋料等;細破碎木屑,可作為育苗介質原料、有機肥原料、土壤改良用途等;木質顆粒,可作為生質發電燃料、鍋爐、燒烤燃料、爐具燃料、貓砂等,把原來被視為廢棄物、不易處置的殘材轉化為可以循環利用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