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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第2期作天然災害公糧稻穀收購至11月19日

發稿時間:2024/11/07 17:00:4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07 17:00:47)113年10月底康芮颱風造成嘉南地區部分田區稻作倒伏及品質受損,為保障稻農收益,農糧署針對受災田區收穫災害稻穀收購、收購數量、價格、期限及濕乾穀折算率說明如下。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計畫收購1,50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餘糧收購為2,400公斤,合計每公頃4,700公斤(含標準穀及災害穀)。

二、每公斤災害稻穀(乾穀)收購價格:
1. 計畫及輔導收購:稉穀22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1元。
2. 餘糧收購:稉穀20.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19.6元。
3. 收購期限:自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9日止。
4. 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農民2元。
5. 濕乾穀折算率:比照標準稻穀濕乾穀折算率辦理經收。
6. 若農民當期作未申報種稻者,得於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洽各鄉(鎮、市、區)農會辦理補變更申報。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呼籲請有繳售災害穀需求農友,務必於期限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