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性職災預防 東區秋季職場安全衛生研習報你知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18 14:19:07)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花蓮慈濟醫院17日合辦秋季職場安全衛生研習會,並由來自宜花東之企業,近百位職安管理與職業衛生護理師共同參與。研習會中,除由花蓮慈院職業醫學科副主任林純吉與職安署檢查員張崧慶分享化學品對皮膚的傷害與注意事項,以及法規規範與實務作業外,甫退休之職安署副署長朱金龍更語重心長的傳授35年在職安體系的心法,他提醒大家:「安全管理,從心出發」,並肯定花蓮慈院從院長林欣榮到職安室團隊,除落實法規外,對員工身心靈健康照護也朝向ESG永續發展目標進行,是東部的楷模外,也獲得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特別健康獎,是所有事業單位學習的對象。
化學品對健康的負面效應主要是化學性灼傷,特別是皮膚,林純吉醫師指出,若是在皮膚表淺層一度灼傷,會有紅腫與明顯刺痛感,約3至5天內可自行痊癒。若是淺二度灼傷會起水泡,劇烈疼痛與灼熱感,治療嘔2週內可癒合。若是深二度灼傷,因已傷及真皮層深層,這時疼痛感雖反而降低,但需進行植皮手術。三度灼傷,已傷及皮下組織,需要清創植皮,且會留下增生性疤痕。若傷到肌肉與骨骼,嚴重時可能需要截肢,因此化學品的管理與災害預防很重要,也建議從事相關工作的勞工,應定期健康檢查。
為避免皮膚有害物在作業過程接觸到皮膚,林純吉醫師指出,要先辨識危害,除了建議雇主加強源頭管制,若仍具皮膚接觸危害風險,則須評估皮膚可能的接觸暴露,選用防護具,並落實勞工的教育訓練。萬一仍發生事故,首要工作就是除汙。
化學品的除汙步驟是(吸)、脫、沖、泡、蓋。林純吉醫師,這過程減少暴露時間很重要,化學品在皮膚的停留時間越長傷害越大。他也指出,在除汙過程除了水之外,還有效果更好的除汙藥劑,建議事業單位可依照需要選擇合適的藥劑製備,可在萬一發生事故時,減輕傷患症狀。
朱金龍也指出,臺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已超過30年,雖然有成效,但目前都還是得靠外部力量監督才能落實,特別是「勞工工作時,沒以勞工安全第一為考量,而是一昧趕進度,是需要跨越的大門檻」。
朱金龍建議,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在規劃職業安全管理計畫時,應將安全納入長期考量,不單只是考慮法令規定,安全才是工作的最高指導方針。他舉例,杜邦公司是全世界最優良的安全管理公司,從自主管理跨越到相互依賴管理,核心目標就是相互安全,互相提醒,就不用外部監督。
朱金龍也提到花蓮慈院在職安上最讓他印象最深的是,從林欣榮院長到職安室劉曉諭主任與團隊,除落實法規提升職業安全之外,對員工身心健康也朝向ESG永續發展目標邁進,是所有單位的楷模。
職安署檢查員張崧慶提醒,法規裡包含化學品辨識、評估、控制、個人防護,也針對那些化學品須透過那些法規規範,包括環境監測、採樣分析、環境措施設備、局部或密閉排氣裝置、個人防護設備……等。
張崧慶指出,因為化學品既看不到也摸不著,且進入人體路徑特別多,有吸入、食入、眼睛接觸、皮膚接觸等,有些事業單位會找承攬商預防危害,但通常比較會有疏漏部分。因此包括發生源的管制、傳輸路徑的管制、接受者的管理等,都須擬定策略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