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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青年就業 勞青處推就業獎勵最高領1萬元

發稿時間:2024/10/04 16:34: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04 16:34:00)為協助弱勢青年就業,並鼓勵雇主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勞青處推出嘉義縣弱勢青年就業獎勵,年滿15至29歲,且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經嘉義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評估認定的弱勢青年,青年及其雇主,即可申請就業獎勵及僱用獎勵,最高可領1萬元。

勞青處長陳奕翰表示,弱勢青年因為家庭資源缺乏或過往偏差行為,求職上相對不易:為改善其就業困境,縣府將透過獎勵方式,增加弱勢青年求職動機及雇主僱用與久用意願。

考量弱勢青年就業初期可能因不適應而離開職場,為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機會,穩定其就業,獎勵依受僱或僱用期間分階段提高金額,弱勢青年受僱及其雇主僱用滿1個月者,可領取2000元;滿3個月以上,再領取3000元;滿6個月以上,則可領取5000元,最多可領1萬元。

勞青處提醒,有意申請獎勵的弱勢青年或雇主,應於僱用期滿的3個月內提出申請,弱勢青年申請就業獎勵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以該資格申請者始需檢附)、投保證明、存摺影本、領據等文件。

雇主申請僱用獎勵應檢附申請書、依法設立登記的證明文件、所僱弱勢青年文件(含身分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投保證明)、僱用名冊、存摺影本等,在上班時間至勞青處辦理。

更多相關資訊及申請辦法請上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官網( https://reurl.cc/dylNg2 )查詢;如有任何疑問可洽05-3620123分機8858黃小姐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