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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助100萬!  臺文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10月1日起受理申請

發稿時間:2024/10/01 13:31:4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01 13:31:44)為協助優良文學雜誌永續經營及優化文學雜誌出版及寫作環境,國立臺灣文學館114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補助」計畫,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凡是在臺澎金馬地區發行滿一年且定期出版,以創作、報導、評論為主之文學雜誌皆可提出申請,補助範圍為雜誌之出版、發行、推廣等項,但不補助人事與行政管理等費用。經評審會議審查通過補助者,至多可獲新臺幣100萬元之補助金額。

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內,郵寄或親自送達國立臺灣文學館展示組(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註明為「114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計畫申請文件」。郵寄者請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應檢附資料,請參閱臺文館官網首頁/新聞公告,網址為www.nmtl.gov.tw。

臺文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臺文館「優良文學雜誌補助」,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