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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屏東某農地不當出租 慘付1000多萬清除費

發稿時間:2024/08/28 13:51:2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828 13:51:24)屏東縣環保局前於111年5月查獲萬丹鄉一處農地因不當出租而遭非法堆置廢棄物鋁渣、鐵渣、木材…等高達2,500公噸,環保局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相關涉案不法行為人移送法辦外,且在偵辦期間定期巡查督促不法行為人清理,終於今(113)年初全數清理完成,花了1年多的時間,該場址才得正式解列,還給當地一個乾淨的環境。

環保局在查處後已將承租人即棄置行為人移送司法單位偵辦,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行為人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惟因行為人無能力清理,最終由地主花錢委託合法業者清理廢棄物,全部廢棄物於其清理費用高達1,000多萬元,與每月收租3萬元相比,真是因小失大,損失慘重。

環保局表示,該農地地主在110年中旬於農地懸掛招租布條,隨即有陌生人前來接洽,並聲稱是做進出口貿易,經營很多工廠,租地要堆放鐵砂待價好時出口賺價差,地主受其言語及租金所惑一時失去戒心,即予出租,出租後也未再巡視,致未能及時發現異常,直至接到環保局通知時,方知農地內已被堆置大量廢棄物,雖承租人已被環保局移送司法偵辦,但也因為承租人無能力清理,地主為讓土地恢復使用,遂自行委託清除,清除費用高達1,000餘萬元,相對已收入之租金3萬元,付出慘痛代價,悔不當初。

環保局表示,非法棄置廢棄物之手法不斷更新,已由過去於偏避地區棄置改為承租土地或廠房,隨即堆置廢棄物,動作迅速者3天即將出租地堆滿廢棄物,讓地主完全來不及察覺、反應,甚至承租人係為人頭設置,縱環保局依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承租人亦無能力清除,讓地主蒙受重大損失。

縣長周春米表示,縣府環保局近年來加強打擊環保犯罪,針對非法棄置、處理廢棄物,近5年已移送司法單位偵辦超過百件,有效遏止環保犯罪,惟環保犯罪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呼籲土地或廠房所有人應妥善管理,出租時請謹慎評估,慎防遭有心人以不當手法騙取,違法利用,得不償失。


農地出租遭非法堆置廢棄物
農地出租遭非法堆置廢棄物

農地被棄置廢棄物,環保局稽查處置
農地被棄置廢棄物,環保局稽查處置

環保局不定期派員稽巡查
環保局不定期派員稽巡查


場址整理完畢解列
場址整理完畢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