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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貸款自113年8月1日起免息半年 挺受災農漁民度難關
發稿時間:2024/07/26 18:03:0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726 18:03:08)凱米颱風造成全臺農業災損嚴重,農業部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建、復耕、復養,減輕其財務壓力,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下稱天災貸款)之新貸及舊貸案件自113年8月1日起免息半年,由農業部補貼,共同相挺農漁民度過難關。
農業部農金署表示,近年受極端氣候影響致天然災害頻繁,颱風、豪雨、高溫、地震等接連發生,受災地區涵蓋各地,影響範圍廣泛,考量部分農漁民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農收益,復遭受113年7月凱米颱風侵襲,造成嚴重農業損失,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建、復耕、復養,減輕其利息負擔,爰提供半年免息措施。截至113年6月底,天災貸款餘額約15億元,受益戶數約3,000戶。本次免息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對於依法申請天災貸款之新、舊案件,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期間利息免予計收,由農業部予以補貼。
二、考量天災貸款之借款人,已有受災證明書認定其受災事實,為簡化、加速作業流程,本次免息措施毋需認定,亦即,舊貸案件免申請;新貸案件核准後直接適用。
農金署說明,除上開免息措施外,為紓解舊貸案件本金還款壓力,借款人於免息期間內,得向原貸款之農漁會申請展延,期間未逾1年者,農漁會得逕予審核以加速辦理,另前開貸款有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新貸案件及辦理展延之舊貸案件於免息期間均免收保證手續費。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為利天災貸款之借款人即時取得公告資訊,已促請當地農漁會儘速將相關訊息通知借款人,並於信用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及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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