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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32年! 屏縣協助崁頂李隆宮不動產回歸名下 完成縣內29件產權登記 保障宗教團體財產

發稿時間:2024/07/09 10:28:4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709 10:28:49) 為了避免宗教團體財產淪為私產、爭訟不斷,內政部於111年6月公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屏東縣政府據此積極協助縣內宗教團體解決產權登記問題,截至113年6月止,2年內核定29件,其中,複雜的崁頂鄉李隆宮於112年完成限制登記,讓延宕32年的不動產,回歸登記在法人名下,信徒們都鬆了一口氣!

縣府民政處長鄭文智表示,宗教團體財產主要來源為社會大眾捐資,具有公眾財產性質,過去宗教團體在購置或受贈不動產時,未能完成登記立案、受到法律規定限制或無力負擔相關移轉稅賦等因素,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

民政處鄭處長說,隨時間推移,一旦登記名義人死亡後,導致繼承人與宗教團體間對於不動產所有權歸屬問題,常常引發糾紛、耗費大量司法及社會成本,甚至使具有公眾財產性質的不動產淪為私人所有,違反社會大眾捐資的本意,因此,自暫行條例推行期間,縣府除召開說明會,也至各鄉鎮輔導廟方送件、教導建檔並協助申請權利歸屬審認,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減少私權糾紛。

屏東縣崁頂鄉李隆宮,據地方耆老回憶,200年前僅搭建一座小廟,膜拜延平郡王愛將李將軍(李府千歲),許多善男信女前來膜拜,絡繹不絕。民國80年,信徒們慷慨捐地贈予宮廟,當時法律知識不普及,因而登記在村長名下,近年隨著產權意識逐漸抬頭,信徒們為保障受贈土地權益,108年透過信託方式登記,直至111年內政部暫行條例推出後,在縣府民政處通知與協助下,李隆宮於112年完成限制登記。

對於延宕32年後完成權利歸屬審認,讓李隆宮負責人開心直說,終於邁向新的里程碑,雖然目前農牧用地僅能列管為補辦登記寺廟,但完成權利歸屬審認就是好的開始,特別感謝民政處積極協助相關文書流程,期待今年能完成興辦事業計畫,將農牧用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取得正式寺廟登記證。


崁頂李隆宮 (2)_0
崁頂李隆宮 (2)_0


縣府表示,屏東縣已完成權利歸屬審認29件,李隆宮是縣內唯一使用信託的方式登記,直至內政部推行暫行條例期間,才讓不動產回歸名下,完成權利歸屬審認。此外,為讓寺廟土地合法化,依法規規定農地不得由宗教團體承受,僅能取得補辦寺廟登記證,若為農牧用地的廟宇,縣府會持續輔導變更為宗教用地,讓廟宇取得用地合法。

崁頂李隆宮 (3)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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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李隆宮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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