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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保障幼兒托育權益

發稿時間:2024/04/30 14:12:1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30 14:12:17)嘉義縣社會局委託台灣幼教學術發展學會辦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在嘉義縣設二處服務辦公室,分別位於民雄嘉義縣社福館、朴子嘉義縣婦幼館,提供托育登記、媒合托育、育兒指導及托育諮詢,辦理托育人員在職訓練、專業責任險及健康檢查補助,協助家長申請托育準公共化補助等服務。

嘉義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目前合格登記保母有349人,簽約加入準公共托育保母共計301人,申請成為合法保母時,登記時須提供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良民證,且環境安全項目全數符合標準才可辦理登記,完成登記的保母每年要接受18小時以上在職訓練(包含每2年要完成8小基本救命術課程)。

收托期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將不定期派員進行訪視,收托環境皆要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每六年重新審核登記證書等資格,由政府把關幼兒照顧品質。

社會局指出,建議父母在選擇保母時,檢視保母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透過登記證資料確認是否為保母本人、專業證照類別、托育類型、登記地點及有效期限,透過保母登記制度讓家長安心送托。

保母收托兒童自103年12月1日起實施登記制度,必須擁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才能合法收托,只取得托育人員技術證,但未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完成登記取得證書者,不可收托幼兒,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社會局說明,為鼓勵父母生育、養育,113年起調高托育補助,家長將0至3歲兒童交由準公共化簽約保母可申請托育補助,第一胎每月補助13,000元,第二胎每月補助14,000元,第三胎以上每月補助15,000元,中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及弱勢家庭另有加碼補助。

嘉義縣政府推動多元幼兒福利政策,佈建友善托育環境,家中若有嬰幼兒,除了送至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家園照顧外,合法保母也是好選擇,如有托育相關疑問可電洽嘉義縣社會局05-3707043,或嘉義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5-2265880。

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保障幼兒托育權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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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保障幼兒托育權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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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保障幼兒托育權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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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保障幼兒托育權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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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社會局攜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保障幼兒托育權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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