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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證照須定期更新 違規最高罰款15,000元

發稿時間:2024/04/26 14:56:0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26 14:56:02)嘉義縣衛生局提醒長照人員每6年應接受120點繼續教育積分,並在效期屆滿6個月前至衛生局辦理證照更新,如效期已滿但未完成證照更新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0元罰鍰,衛生局呼籲,請長照人員務必上「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確認「繼續教育積分」是否足夠,並依規定辦理證照更新以免受罰。

衛生福利部在112年修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照人員認證文件有效期間為6年,從事長照服務者從生效日起,每6年需接受120點以上相關繼續教育課程,並在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進行證照更新。

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包含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法規等四大領域,其中針對消防安全、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以及原住民族、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等議題列為必修課程,透過課程內容提升第一線長照服務人員之專業能力及照護品質。

衛生局趙紋華局長表示,原定112年6月至113年6月須換照的長照人員,因COVID-19因素,如未能於有效期限到期前更新,有效期限可展延1年,可在到期日起1年內完成所缺積分,辦理證照更新。

為鼓勵長照人員精進,衛生局在112年已開辦失能、失智等主題課程,供嘉義縣長照人員進修,今年也規劃長照專業人員、A個管、巷弄長照站、失智據點等長照人員專業課程,以利提升長照知能。

衛生局呼籲,有證照更新需求的長照人員,可至「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個人繼續教育積分,並填寫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衛生局申請更新(申請書可至嘉義縣衛生局網頁下載https://cyshb.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3809&s=88479),如有認證更新問題,可洽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撥打196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