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會第20屆議員第7選舉區缺額補選4月25日起開始領表 4月29日至5月3日辦理候選人申請登記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23 16:54:29)新竹選舉委員會於本(113)年4月23日召開第339次委員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楊文科主持,會中審議新竹縣議會第20屆議員第7選舉區缺額補選候選人申請登記暨姓名號次抽籤注意事項等8案法規(公告)。
新竹縣議會第20屆議員第7選舉區缺額補選,自113年4月25日起開始領表,4月29日至5月3日辦理候選人申請登記。領表及申請登記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期間遇例假日,照常受理。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表示,受理候選人領表及申請登記地點如下:
領表:113年4月25日至5月3日在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樓
登記:11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在新竹縣選舉委員會3樓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5號)。
有關登記表件候選人自4月25日起得上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網站下載(網址:web.cec.gov.tw/hccec)或向受理機關(本會)索取。
針對候選人申請登記時容易疏忽之處,選委會特別提醒候選人注意,候選人除應依選委會規定填寫表件外,繳交之2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一式5張,黑白或彩色相片均可,戶籍謄本要3個月內之正本且全戶動態及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不得以戶口名簿、護照或身分證影本代替。保證金新臺幣12萬元,須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業務專用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候選人如要設置競選辦事處,需於登記時繳交競選辦事處登記書,未繳交者視為不設置,以後將不得補增設或變更。另候選人學歷、經歷及政見稿等內容之填寫請參考申請登記注意事項。
另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應檢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如未依規定繳交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屬表件不合規定,不予受理。該份財產申報資料,將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起上網公告1年,請候選人正確填寫並於登記日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