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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0403花蓮縣震災災區民眾 提供貸款展延免息措施

發稿時間:2024/04/05 09:45:4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05 09:45:49)4月3日花蓮縣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造成花蓮地區樓房傾斜、倒塌等災情,農金署為協助受0403花蓮縣地震影響之民眾減輕貸款負擔,對於經行政院公告震災災區花蓮縣之民眾,且取得受災證明文件者,提供既有一般貸款展延免息措施,以共同協助度過難關,受災民眾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日止,得向原貸款農業金融機構(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貸款展延。

農金署說明,為協助本次0403經行政院公告為震災災區之花蓮縣受災民眾減輕貸款負擔,依據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規定,即日起至114年4月3日止,災區受災民眾得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向原貸款之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免予計收。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既有一般貸款部分,如災區購屋貸款得展延2年至5年、以災區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或其他擔保貸款或汽車貸款得展延1年、保險單借款、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及其他無擔保貸款得展延6個月等。

農金署表示,為協助受災民眾減輕貸款負擔,已請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積極提供金融協助,並儘速將前揭措施刊登於營業廳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並主動協助民眾申辦。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施副署長妮婷
電 話:(02)33935828
手 機:0972-728-110

金融協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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