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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13年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3件不符規定

發稿時間:2024/03/28 16:27:5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28 16:27:54) 因應清明時節來臨,為使民眾食的安心,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加強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共計48件,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本次抽驗品項計有春捲、潤餅皮(春捲皮)菱形糕、雙糕潤、花生粉、紅圓、豆干、禽肉品、梅花肉片、水產品、蔬菜類及素雞等應景或祭祀產品。

縣府衛生局表示,此次檢驗項目包括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甲醛、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規定外色素、總黃麴毒素、農藥多重殘留分析(五)410項、乙型受體素、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還原型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全素食品類產品動物性成分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總量超標(標準4μg/kg以下),已移請源頭所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處辦,另有高麗菜及地瓜葉各1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則由農業處追溯生產者。

衛生局長張秀君提醒民眾,祭祖供品長時間放置於室溫下容易孳生微生物,建議冷藏保存,以維持食品的新鮮度,祭祀後應將食品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品安全。

衛生局說,粿類食品外皮大多以糯米製成,黏性高且不易消化,如年長者或幼兒於食用時,最好能協助切成小塊後再進食,以避免發生食道阻塞之危險;此外購入之花生粉如未使用完畢應密封冷藏或置於乾燥環境,避免黃麴黴菌滋生,產生黃麴毒素。

本次食品抽驗結果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民眾可逕至該網站參閱(https://www.ptshb.gov.tw/Default.aspx)


113年清明節食品抽驗
113年清明節食品抽驗

113年清明節食品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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