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IFRS 17 KPMG:保險公司需留意關鍵績效指標的改變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08 14:00:59)IFRS 17將對保險公司之財務報告帶來重大的變革,保險合約之衡量將適用IFRS 17規範之衡量模型並按現時利率折現,保險收入之認列將隨服務之提供而認列並且不包含投資組成部分,虧損性合約亦須立即認列損失。資產負債表部分會計項目如應收保費、保單貸款、應付保險賠償與給付、應付佣金等,因屬保險合約群組衡量之一部分,將不在資產負債表單獨表達。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改區分為「保險服務結果」及「財務損益」兩大部分,相關會計項目亦有重大的變動,如新增保險收入、保險服務費用、保險財務收入及費用等,取代過去的保費收入、保險賠款及給付等。以上變革將重大影響保險公司之盈餘型態、財務報表解讀,並更進一步影響保險公司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本文將從IFRS 17對KPI之影響、國際實務觀察等面向探討相關之改變及因應。
IFRS 17對關鍵績效指標(KPI)的影響
大體而言,IFRS 17對KPI的影響可區分為持續、刪除、新增或取代、更新四種類型(如圖一)。
1. 持續:某些KPI並不會因為IFRS 17導入而改變,例如繼續率、簽單業務於財報年度產生之淨現金流量等,應可於導入IFRS 17後繼續使用。
2. 刪除:某些現行KPI在未來可能是多餘的,或可刪除,例如壽險業可能不會使用總簽單保費,但產險業可能會持續使用,此部分可考量對該資訊使用者之價值多寡決定。
3. 新增或取代:可能新增某些新的KPI,並可能取代現有KPI,例如保險服務結果、財務結果、新合約之CSM、保險收入變動率等,其中保險收入變動率將可取代現行的保費收入變動率,此部分須確認必要的資料將被一致地蒐集。
4. 更新:某些KPI必須以新基礎調整並校準,例如股東權益報酬率雖然計算公式不變,但因相關收入及費用之內涵已有改變(如不含投資組成部分),使得股東權益報酬率上升或下降,進而影響比較基準。另外,例如綜合率將改以保險服務費用除以保險收入計算,不僅計算公式改變,亦將影響比較基準。
以上IFRS 17下KPI的改變,宜採用有架構的方法並與利害關係人一同探索,以決定對合適的KPI。
國際實務觀察
KPMG Global於2023年9月針對國際上已導入IFRS 17的64家不同類型的保險公司 依據IAS 34所編製的半年度期中報告進行分析,並發表分析報告 ,該報告中亦包含對64 家保險公司報告中KPI的觀察,重點說明如下:
1. 壽險與健康險公司(或部門)將CSM納入其新業務(New Business)指標,而產險公司通常使用與IFRS 4下相同的基礎。
有30家保險公司使用「當期原始認列之CSM」為指標報導其新業務價值,部分公司則將新業務的CSM與新業務的RA合併以表達「遞延利潤」,或再進行某些調整,例如調整再保險或非直接可歸屬費用。而大部分產險公司使用或預期使用與IFRS 4下相同的基礎報導簽單保費收入的成長。
2. 獲利性指標的計算通常會更新,以反映IFRS 17/IFRS 9 的基礎
獲利性指標(如股東權益報酬率、每股盈餘)通常依據IFRS計算的利潤而得。因此,這些KPI通常是依據IFRS 17及IFRS 9下的保險服務結果和淨財務結果計算。
通常IFRS 17及IFRS 9下的股東權益報酬率(ROE)會比IFRS 4及IAS 39下的ROE高,原因在於權益減少。因此許多保險公司會依此調整其目標。
報告中,26家依據IFRS 17揭露2022年度每股盈餘的保險公司中,超過一半的保險公司的EPS顯示減少。
3. 產險公司已更新其獲利性指標以反映新的IFRS 17下保險收入及保險服務費用項目
產險公司各指標(含理賠、損失及綜合率)將依IFRS 17 的保險收入計算而得。綜合率的基本計算方法為「保險服務費用」除以「保險收入」。
樣本中許多保險公司報導綜合率。IFRS 17對於各保險公司的影響取決於指標計算方式。舉例說明如下:
- 使用直接可歸屬費用:通常綜合率較低,因為IFRS 17下所包含的費用(僅直接可歸屬費用)比 IFRS 4下少。
- 包括已折現保險負債:降低保險服務費用和綜合率。部分保險公司亦提供未折現的綜合率。 該比率可能因利率變動而產生波動。
- 包括虧損性合約的損失:由於保險服務費用增加,導致部分保險公司的綜合率上升。
- 自保險收入及保險服務費用排除投資組成部分:導致部分保險公司的綜合率下降。
4. 部分公司已開始報導以股東權益及淨CSM為基礎的新指標,以提供整體保險業務價值之參考
樣本中有9家保險公司已開始報導「股東權益」與「扣除稅額、再保險和非控制權益之CSM」加總數,以表達保險業務的價值。前述計算結果有時被稱為「綜合權益(comprehensive equity)」或「調整後帳面價值(adjusted book value)」。
綜合權益指標是可作為業務價值指標的起點。但它可能無法涵蓋企業所有的價值,例如其可能排除未有CSM之以保費分攤法(PAA)衡量的合約,或非以IFRS 17衡量的業務(如適用IFRS 9之投資合約)。
因此,部分保險公司調整其綜合權益指標,以包含:
- IFRS 9 投資合約的價值,亦即納入合約未來利潤的現值;及/或
- 壽險業務下基於預期的續保,所計算出PAA合約未來利潤的現值。惟產險的PAA 合約通常不會進行調整。
5. 業界可能會發展新績效指標以更詳細分析保險公司的績效
IFRS 17提供了新數據,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保險公司的成長和利潤動態。雖然KPI仍在發展中,但對新IFRS 17資訊(如CSM和風險調整)的額外分析可能會提供更有價值的量化指標,以評估業務成長及分析獲利驅動因子。
- 成長分析
CSM代表保險合約未賺得利潤。部分保險公司提供使用者關於其業務的新觀點如下:
(a) 分析CSM的變動可幫助了解特定期間保險公司業務成長。
(b) 透過比較當期認列新合約的CSM及同一期間所釋出的CSM,可以深入了解保險公司未實現利潤的釋出和業務成長趨勢。
- 獲利性分析
同時分析RA釋出與CSM釋出可更深入了解保險公司獲利性能力的關鍵驅動因子:
(a) 比較同期間內RA釋出與 CSM釋出,可以說明獲利性變動的來源。
(b) 有助觀察各組成要素對整體財務表現的影響。
結論及建議
IFRS 17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的表達將與現行IFRS 4大相逕庭,保險公司目前所使用及報導的KPI亦會連帶受到不同程度影響,保險公司須重新檢討目前所使用的KPI,以有架構的方式並配合未來發展目標,規劃未來IFRS 17下所使用的KPI,並於後續持續的觀察與修正。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刻正進行平行測試之工作,透過此項工作,保險公司將開始試算影響數,在此同時建議亦可同步思考、試算及觀察對KPI的影響。對於擬增加的KPI亦須注意預留所需相關資訊的蒐集管道及對系統的影響。保險公司並可盡早開始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如公司治理單位、員工、投資人等)溝通未來KPI的改變及影響。
此外,國際上已適用IFRS 17的保險公司將陸續公佈其2023年財務報告,保險公司亦可持續觀察國際實務變化,相信會有可以借鏡之處。IFRS 17將全球一致、透明、高品質的保險業財務報告,結合適當的KPI,長期而言將有助於保險公司提升內部管理能力及產業發展。(文/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服務產業團隊執業會計師陳奕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