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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鼓勵搬運機械化 守護勞工更安全
發稿時間:2024/03/04 16:44:1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04 16:44:18)嘉義縣38歲林姓男子因工作關係長年要搬重物,高中畢業後到傳統工廠當學徒,每天得搬運物料、模具等,且要久站操作機台,因是家裡經濟支柱不敢輕易換工作,必需忍受這樣的工作環境,經縣府派員輔導中小企業,向雇主說明勞工長時間重複性搬運重物會容易造成職業病及提高職災發生率等危害,且也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如改成機械運作可提高產線效率等。
今年縣府人員再次進廠輔導時,發現事業單位改善貨物搬運及堆疊改成輸送帶及機械手臂方式作業,經事業單位說明改成自動化後效率高,勞工流動率也降低,雖投入成本較高,但很值得。
勞青處提醒,搬運物品應以機械代替人力為優先,凡40公斤以上物品,宜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500公斤以上物品,則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另雇主使勞工從事重複性之作業,為避免勞工因姿勢不良、過度施力及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促發肌肉骨骼疾病,應辦理相關危害預防措施,並留存執行紀錄至少3年。
勞青處長陳奕翰指出,搬運貨物或物料的任務,從移動重物、搬運乃至搬運人員的選擇,都存在許多需要留意的細節,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肌肉骨骼傷害,勞雇雙方都應了解搬運的相關規範,有效降低危險的發生,才能維護工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