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提出支柱一金額B最終報告 影響集團移轉訂價策略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222 14:14:46)OECD於2024年2月19日公布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又稱支柱一,Pillar 1) 金額B (Amount B) 最終報告,提供一套簡化版的移轉訂價規則,來衡量基本行銷與銷售安排的交易利潤是否符合常規 ,以回應行政能力較低的國家在移轉訂價徵管上的需求。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金額B報告已納入現行OECD移轉訂價指南(TP Guidelines)中作為附件,實施對象並不限於支柱一門檻的超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而是針對所有適用OECD移轉訂價指南的企業。各國可以選擇從2025年起,對符合資格的基本分銷商的合格交易,採用簡化的方法來訂價。實施後將對集團關聯交易移轉訂價策略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此項計畫是OECD與G20等國際組織所推動的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Pillar 1 and Pillar 2)之一。兩大支柱旨在改革國際租稅規則,並確保跨國企業無論在哪裡經營,都應繳納公平份額的稅負。目前OECD包容性架構(Inclusive Framework) 141國中,已經有139國達成共識,同意執行兩大支柱,並且在共識中指出金額B為支柱一的元素之一。經過2022年12月與2023年7月兩次徵求意見後,金額B報告終於在2024年2月定稿,並成為現行OECD移轉訂價指南內容的一部分。此外,OECD也將會對OECD租稅協定範本第25條(Mutual Agreement Procedure, MAP)的注釋進行一致性的修正,將報告中關於金額B稅務確定性和避免雙重徵稅的相關用語以合適的方法納入。
金額B報告列出了在範圍內的分銷商的特徵,例如,它們不能承擔一些具有經濟重要性的風險,或擁有獨特和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另外,一些特定活動可能會將分銷商排除在範圍外,例如分銷大宗商品(Commodity)或數位商品。簡化方法提供一個訂價框架,其中一個三步驟的過程決定了在範圍內的分銷商的銷售利潤率(ROS)。最後,這份報告還提供了有關移轉訂價文據要求(documentation)、過渡問題和稅務確定性考量的指引。
曾博昇表示,台商跨國集團應持續追蹤各國立法情況,無論實施所在國是否在台灣,或是採用哪種方式。由於台灣並非OECD包容性架構的一部分,台灣的移轉訂價法規也並未規定可直接適用OECD移轉訂價指南,但本次OECD移轉訂價規範的重大改變,也仍然可能對台灣移轉訂價實務產生一定的影響。
對台商跨國集團來說,很有可能海外關聯企業的所在國從2025年起就開始選擇適用新的簡化規定,以取代過去運用可比公司利潤做基準衡量是否公平訂價的舊方法。由於本次新的簡化制度並非強制性的規則,而是採用選擇性導入的方法,而且方法不只一種,各國是否實施以及如何實施,仍存在許多變數,需要持續關注。
曾博昇補充,其中最需要關注的是,由於目前全球經濟環境瞬息萬變,台資企業在各國的關係企業的利潤率也可能隨著經濟環境而變化,若各國稅局採取金額B的方式來進行移轉訂價查核,企業如何因應將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曾博昇提醒,金額B的精簡版移轉訂價規則並無門檻限制,對所有大小企業都適用,範圍之廣幾乎涵蓋所有主要的產業。一旦實施,將對集團移轉訂價政策制定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台資企業必須掌握法令變動的趨勢,事先進行分析評估是否會對自身情況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