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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保安林採科技執法 濫倒廢棄物無所遁形
發稿時間:2024/02/22 14:14:25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222 14:14:25)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執行「向海致敬」政策,去(112)年在海岸保安林清運垃圾達305噸垃圾,但是,辛苦清運廢棄物始終追不上民眾亂丟垃圾速度,為阻止濫倒,花蓮分署在丟棄熱點架設全時攝影機、縮時攝影機,藉由24小時錄影監控,去年成功揪出70起濫倒廢棄物案件,移送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花蓮分署長黃群策表示,透過科技執法移送濫倒廢棄物違法案件,雖由111年度225件大幅減少至112年度70件,但仍有民眾隨意在保安林內丟棄垃圾及傾倒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髒亂、汙染水源,並破壞野生動物棲地。未來花蓮分署將持續與在地社區結盟、擴大國家森林志工參與巡查,及運用科技器材查處違法事證,藉以加強保安林防護網絡,還給野生動植物一個清淨的生息環境,並呼籲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花蓮分署提醒,在保安林亂丟廢棄物,涉及違反森林法第43條,可處6~30萬元罰鍰;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發現違法情事,可撥打24小時免費檢舉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