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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公告重新規定地價土地 臺東縣政府呼籲各土地所有權人於限期內自行申報

發稿時間:2023/12/28 17:27:5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28 17:27:56)元旦起公告重新規定地價土地 臺東縣政府呼籲各土地所有權人於限期內自行申報

臺東縣113年重新規定地價之公告地價,將於113年1月1日公告,並於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受理申報地價,臺東縣政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係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若未於公告期間申報者,將以公告地價百分之80為其申報地價,呼籲各土地所有權人請於限期內自行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臺東縣地政處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地價將是未來課徵地價稅之依據,依照規定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私有土地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120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120為其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80者,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如對申報地價有關規定,有未盡明瞭者,可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查詢。

臺東縣地政處指出,受理申報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申報),受理申報地價地點為土地所屬地政事務所,公告地價表、地價區段圖、土地歸戶清冊等圖表也一併辦理公開閱覽。為配合113年重新規定地價,內政部將自113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於地政司數位櫃臺(https://dc.land.moi.gov.tw/)開放線上申報地價服務,其操作方式為先至前開系統「下載專區」安裝客戶端簽章元件,再登入數位櫃臺系統,即可使用「網路申辦案件」功能申報地價,歡迎縣民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