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齊努力更「原」滿 公私協力攜手移除恆春半島銀合歡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221 10:14:32)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12月19日來到恆春半島的獅子鄉南世社區活動中心,辦理「恆春半島私有(租用)土地銀合歡移除(收購)說明會」,獅子鄉南世村、內文村長、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獅子鄉公所等20餘人參加,就恆春半島銀合歡對生態的危害、移除銀合歡及收購流程等進行意見交流,希望更多民眾能關注外來入侵種的影響,進行以行動參與移除的工作,控制銀合歡的擴散。
行政院核定「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112-113年)」,國公有土地部分由各機關編列經費執行移除及控制,私有(包括林業保育署及國有產財署承租地)部分,則以收購方式鼓勵民眾移除。為便民考量,3個單位以屏東縣政府身負重任做為單一收購窗口,自112年7月公告收購,至112年11月已達成年度收購重量4,765公噸,停止112年收購;113年度收購作業將另行公告。為利113年計畫順利推行,爰由屏東分署舉辦本次說明會再次詳細說明收購申請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前來參與的民眾未必都持有土地,也有民眾的土地管理完善並沒有銀合歡入侵情形,但回饋表示很樂於協助推廣銀合歡收購計畫。南世村長楊登福提出獅子鄉居民最重視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是否會受影響,屏東分署回應因禁伐補償檢核標準為林木覆蓋率,因此如果砍伐的銀合歡數量高於30%,可能會影響2-3年的禁伐補償權益,請民眾要審慎評估,並建議詢問禁伐補償的主管機關。另外屏東分署及屏東縣政府水利處與會代表也回應113年的收購需事先向縣政府或檢核點申請後才能進行銀合歡砍除;砍除作業涉及改變地形地貌或作業道者,應申請水土保持計畫;林業用地砍伐銀合歡需事先申請許可;農牧用地砍伐銀合歡宜事先向鄉公所或縣府報備;及從申請到核撥經費約1個月作業期等。
屏東分署預計113年接續在恆春半島其餘5個鄉鎮辦理在地說明會,持續傳達收購銀合歡的目的並非木料來源的取得,而是透公私協力共同移除銀合歡,控制並縮小其入侵及分布範圍,讓恆春半島海岸線及山區的景觀逐漸恢復多元植被樣貌,維護原生物種生活環境,達成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