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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貸款自112年12月1日起免息半年 挺受災農漁民度難關

發稿時間:2023/11/14 17:15: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114 17:15:00)近期接連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造成農業嚴重損失,農業部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建、復耕、復養,減輕其財務壓力,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下稱天災貸款)之新貸及舊貸案件自112年12月1日起免息半年,利息免予計收,由農業部補貼利息,共同相挺農漁民度過難關。

農業部農金署表示,近期接連小犬、海葵、卡努、杜蘇芮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因素,造成農業嚴重損失,受災地區涵蓋北、中、南、東,區域廣泛,影響範圍大,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建、復耕、復養,減輕其利息負擔,爰提供半年免息措施。截至112年10月底,天災貸款餘額約15億元,受益戶數2,554戶。本次免息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對於依法申請天災貸款之新、舊案件,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期間利息免予計收,由農業部予以補貼。
二、考量天災貸款之借款人,已有受災證明書認定其受災事實,為簡化、加速作業流程,本次免息措施毋需認定,亦即,舊貸案件免申請,新貸案件核准後直接適用。

農金署說明,除上開免息措施外,為紓解舊貸案件本金還款壓力,借款人於免息期間內,得向原貸款之農漁會申請展延,期間未逾1年者,農漁會得逕予審核以加速辦理。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為利天災貸款之借款人即時取得公告資訊,已促請當地農漁會儘速將相關訊息通知借款人,並於信用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及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周副署長
  電 話:02-33935802

圖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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