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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啟動魚塭放養申報巡迴服務列車 請漁民多加利用
發稿時間:2023/03/22 17:29:1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322 17:29:13)112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已經開始了,嘉義縣政府籲請養殖漁民應於5月31日截止日前完成申報,陸上魚塭養殖戶請向養殖所在地公所辦理,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同時,縣府也提供沿海陸上魚塭放養量申報巡迴服務,於4月、5月在東石、布袋及義竹等三鄉鎮設有巡迴服務點,派遣魚塭查報員在各村(里)辦公室或活動中心受理申報,漁民可以就近至公所或巡迴服務點完成申報,巡迴服務點受理時間及地點可在本府農業處網頁查詢,或洽本府農業處漁業科、公所農業課、村(里)辦公室及漁民團體,歡迎漁民多加利用。
農業處表示,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資料可提高政府施政計畫精準度,有效掌握養殖生產動態,以及作為產銷政策參考依據,並且也是天然災害救助或相關獎補助資格要件。
農業處提醒,請養殖漁民於限期前完成放養量申報,以確保自身權益,並且未來若養殖情形異動時,亦應隨時向公所申報;同時提醒漁民應定期檢視養殖漁業登記證及水源證明文件,即將到期或已逾期者應儘速申請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