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您申訴、我幫您」提升客戶服務品質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701 17:05:36)今(01)日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按公司筆劃順序)等7家公司,舉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以下簡稱電消中心)成立記者會,消費者未來如遇電信消費爭議,先直接向電信業者申訴,或撥打0800-034-580(0800-您申訴,我幫您)服務專線,將轉請電信業者儘速處理客戶問題,提升業者整體客戶服務品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電信管理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電信事業,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指定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 7 家公司,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提供消費者新的消費爭議申訴與調處管道。
台灣行動通訊普及率超過124%,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進行連續4年通訊傳播市場觀測調查發現,我國16歲以上民眾超過8成使用上網吃到飽方案,超過3成民眾使用行動電話為聯絡工具。顯見通訊建設的高普及率,已使民眾高度依賴通訊服務,現在電信業者依法提供多元客戶服務管道,相信能創造更多美好的電信消費體驗。
近年來隨著無線通訊的普及和手機網路應用的發展,對現代人而言,智慧型手機與日常生活已密不可分。今年智慧型手機滲透率可望突破九成,因應智慧型手機使用普及率攀升帶來的多元應用服務環境,業者將精進消費者客戶服務品質,迅速有效處理電信消費爭議,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有利促進應用服務市場多元發展。
電消中心設有多種申訴方式,消費者可撥打0800-034-580專線,也可透過網頁(https://tcmc.tw/)填寫申訴單,進行申訴。消費者經過申訴,若與業者間仍存有爭議,且電信服務爭議金額超過2千元以上,可於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日起30日內向中心申請調處服務。做為善意第三方溝通協調平臺,調處雙方對調處結果不滿意者,可拒絕調處結果,逕自循其他消費爭議解決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