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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者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您申訴、我幫您」提升客戶服務品質

發稿時間:2022/07/01 17:05:3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701 17:05:36)今(01)日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按公司筆劃順序)等7家公司,舉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以下簡稱電消中心)成立記者會,消費者未來如遇電信消費爭議,先直接向電信業者申訴,或撥打0800-034-580(0800-您申訴,我幫您)服務專線,將轉請電信業者儘速處理客戶問題,提升業者整體客戶服務品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電信管理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電信事業,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指定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 7 家公司,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提供消費者新的消費爭議申訴與調處管道。

台灣行動通訊普及率超過124%,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進行連續4年通訊傳播市場觀測調查發現,我國16歲以上民眾超過8成使用上網吃到飽方案,超過3成民眾使用行動電話為聯絡工具。顯見通訊建設的高普及率,已使民眾高度依賴通訊服務,現在電信業者依法提供多元客戶服務管道,相信能創造更多美好的電信消費體驗。

近年來隨著無線通訊的普及和手機網路應用的發展,對現代人而言,智慧型手機與日常生活已密不可分。今年智慧型手機滲透率可望突破九成,因應智慧型手機使用普及率攀升帶來的多元應用服務環境,業者將精進消費者客戶服務品質,迅速有效處理電信消費爭議,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有利促進應用服務市場多元發展。

電消中心設有多種申訴方式,消費者可撥打0800-034-580專線,也可透過網頁(https://tcmc.tw/)填寫申訴單,進行申訴。消費者經過申訴,若與業者間仍存有爭議,且電信服務爭議金額超過2千元以上,可於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日起30日內向中心申請調處服務。做為善意第三方溝通協調平臺,調處雙方對調處結果不滿意者,可拒絕調處結果,逕自循其他消費爭議解決途徑處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孫雅麗委員表示未來通傳會仍繼續督促業者善盡消費者的客戶服務。(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孫雅麗委員表示未來通傳會仍繼續督促業者善盡消費者的客戶服務。(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謝繼茂理事長表示,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成立將提升客戶服務品質,促進應用服務市場多元發展。(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謝繼茂理事長表示,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成立將提升客戶服務品質,促進應用服務市場多元發展。(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客服專線0800-034-580(0800-您申訴,我幫您)成立後,將會提升業者整體客戶服務品質。(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客服專線0800-034-580(0800-您申訴,我幫您)成立後,將會提升業者整體客戶服務品質。(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輔導七家電信業者 (左起)亞太電信陳鵬董事長、遠傳電信及新世紀資通井琪總經理、中華電信謝繼茂董事長、NCC林麗雲委員、孫雅麗委員、王維菁委員、台灣大哥大及台固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等,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輔導七家電信業者 (左起)亞太電信陳鵬董事長、遠傳電信及新世紀資通井琪總經理、中華電信謝繼茂董事長、NCC林麗雲委員、孫雅麗委員、王維菁委員、台灣大哥大及台固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等,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處理流程。(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中心)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處理流程。(照片提供/電信消費爭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