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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計程車費率自111年5月1日零時起調整
發稿時間:2022/04/15 16:40:1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415 16:40:16)嘉義縣計程車費率自民國97年調整後,已13年沒有調整費率,考量物價不斷上漲,計程車營運成本增加,經嘉義縣政府邀集相關單位及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召開計程車費率審議委員會後,通過嘉義縣計程車新費率,將自111年5月1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本次調整費率為續程運價從現行每250公尺加收5元,改為每22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從現行時速5公里以下每2分30秒加收5元,改為時速5公里以下每1分40秒加收5元;夜間加成從現行夜間10時至翌晨6時,起程1.25公里120元,續程每250公尺5元,改為續程每220公尺加收5元;春節運價從除夕前1日至年初五,改為自除夕前1天至國定年假結束期間。
建設處提醒,民眾搭乘時若計程車計費表未及於實施日完成調整者,則應依照原收費標準收費,屆時請民眾多加注意,並請提醒司機務必按跳表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