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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雇主未於3月底前足額提撥 最高罰45萬

發稿時間:2022/03/23 14:37:2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323 14:37:27)228連假過後已邁入3月,嘉義縣政府提醒僱用勞退舊制年資勞工事業單位,應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金額,若專戶餘額不足勞工退休所需,應於3月底前補足,未依規定提撥者可處9萬到45萬以下罰鍰。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表示,曾有事業單位誤以為將勞工轉換新制後,就無須再提撥勞工退休金,等到勞工符合退休資格時,所需支付勞工的退休金差額過於龐大,導致事業單位無法一次補足,產生未足額提撥情形,後經輔導仍未改善,依法裁罰9萬元,並限期補足勞退金差額。

勞青處說明,據統計110年總計輔導72家事業單位,共提撥5924萬餘元,轄內足額提撥退休金比例達97.6%;111年估計尚有74家事業單位未完成足額提撥,提醒事業單位盡快辦理提撥。

為增加勞工退休生活保障,雇主應依規定每月提撥勞退準備金(舊制)、勞工退休金(新制);有不少事業單位以為勞工已選擇新制,舊制勞退準備金專戶不必再提撥,其實在94年7月1日前到職的員工,其舊制年資不因轉新制後消滅,雇主仍有按月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義務,除非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專戶餘額足夠支付勞工退休所需,可辦理足額暫停提撥。

勞青處指出,清查勞退準備金專戶時,發現轄內有不少事業單位已歇業、解散、停業或無舊制勞工暫停提撥,勞退金專戶仍有餘額未辦理註銷領回,估計尚有242家事業單位,總計7650萬餘元尚未申請領回。

縣長翁章梁曾任社會局長11年,相當重視勞權,他提醒所有雇主應盡責任守護勞工權益,事業單位務必主動申請,避免權利受損。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雇主應確實檢視94年7月1日前到職且仍在職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試算預估舊制勞退金額,並按月及足額提撥勞退準備金,可利用勞動部提供「勞工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退休金試算」網站試算,或洽嘉義縣政府05-3620-123轉分機8025、8026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