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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營業用車輛下期牌照稅繳納期限將屆 勿忘繳納!
發稿時間:2021/10/21 18:06:2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021 18:06:28)110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0年11月1日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為了納稅義務人荷包著想,財稅局特別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納稅義務人,也請記得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10年11月1日)24時前預留足夠存款於約定帳戶內,以備提兌。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至726或721、722、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